经营合作模式汇总十篇-9游会

经营合作模式汇总十篇

时间:2024-04-11 16:10:22

经营合作模式

经营合作模式篇(1)

单个农户面对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的脆弱性,催生了以养殖小区为代表的合作经营模式。合作经营模式是市场需求诱导下传统农户家庭散养模式的一种适应性发展。在这种模式下,养殖户为了共同的经济目标,在自愿互利的基础上组织起来,实行自主经营、民主管理。农户共同占有生产资料,在一定的经营范围内共担风险、共享收益;但在约定范围外,养殖户保持自己的独立性。养殖小区是合作经营模式的主要表现形式,本文以分析养殖小区这种具体形式展开对合作经营模式的分析。

养殖小区是指在畜禽养殖的地域内,按照规模化、集约化养殖要求,把分散养殖的养殖场(户)集中在一个区域内,统一建设有一定养殖规模的较为规范、管理严格的禽畜饲养场所。小区一般远离村庄(或居民生活区),由一定规模的养殖户或业主负责,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品牌、统一管理、统一服务、统一治污,实行专业化、规模化、标准化和生态化生产。目前,养殖小区一般有以下几种模式:一是龙头企业带动型。即由企业直接投资,以股份合作方式吸收养殖户参加共同建立养殖小区。这种小区在经营形式上,实行独立核算,股东可以不参与日常饲养管理,只按股分红;也可以在统一管理下,直接参与饲养管理,按照生产责任制考核获得工资和年底分红。二是专业大户联建型。即由一个或多个具有一定资金实力的养殖大户结合成一个松散的联合体,带动当地养殖户共同发展,共同抵御自然和市场风险。三是村集体驱动型。即由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提供养殖场地,统一规划与设计,统一水电路建设,让养殖户在场地内自建养殖场,村集体给予适当优惠政策进行扶持。四是专业市场辐射带动型。即由专业市场中专门从事畜产品批发交易的贩运营销的大户,与畜禽养殖场(户)建立比较稳固的购销关系,通过市场流通带动农户发展规模养殖。五是农户联建型。即由农户自发组织起来,根据农田、园林、林地资源优势和区域特点,在相对比较集中的区域内形成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养殖小区。

养殖小区是相对农户散养模式更高级的生产组织形式,其具有多方面的优越性:一是有利于改善农村环境。养殖小区将畜牧业从农户居住区分离出来,小区内畜禽粪尿污水通过封闭或半封闭的排污管道排入沼气池或发酵池,实现达标排放;或者通过建立有机复合肥加工厂加以充分利用,可以避免对水源和居住环境的污染,有利于改善居民居住、生活的卫生环境,减少疾病发生。二是有利于增强应对自然和市场风险的能力。以小区的形式进行集中养殖,饲养条件和饲养环境的改善使养殖户对环境的控制能力增强,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减少或避免自然灾害的损失;同时,在养殖小区模式下,养殖户作为供给方的市场力量增强,对信息的收集和利用能力也增强,市场地位提升,市场应变能力增强,因此不仅可以较大程度地满足市场需求增长,而且可以有效防御市场风险,保证农民收入稳步提高。三是有利于实行科学化、规范化管理。养殖小区统一规划,便于统一管理,有利于动物疫病防治和科学技术推广应用。同一小区执行统一饲养标准和疫病防治程序,同时由专职畜牧兽医技术人员进行指导,生产出的畜禽在规格和质量等方面大体一致,便于开拓产品市场。四是有利于加快畜牧业专业化、规模化经营。养殖小区摆脱农户庭院饲养的空间限制,可以充分利用“四荒”地和闲置场所,扩大养殖规模,实行专业化、规模化经营。形成小区后,原来分散的资金投入可以得到节约利用,一定程度上解决融资难的问题,同时养殖技术和科学饲养水平的提高能带来成本的节约,进而促进农民收入增加。五是易于形成区域经济优势。养殖小区可以充分利用农区饲料、农作物秸秆和丰富的劳动力资源,依托地区自然资源,形成不同特色、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畜牧业群体,最终形成各具特色的畜牧经济区域。

固然,以养殖小区为代表的合作经营模式相比农户散养模式具有很多优越性,但也存在诸多问题,如集体内部利益协调困难,养殖风险仍很大。对单个散养农户家庭而言,其在生产和销售方面拥有充分的自,但进行合作经营后,农户行为受到集体约束。在这种情况下,需要集体对不同主体的利益取向进行调和,如果集体不能很好地协调养殖户之间的利益,合作最终会解体。就目前现实情况来看,许多合作组织还没有形成社会控制的决策机制和利益分配机制,一人控制、一股独大的局面还普遍存在,普通的养殖户参与度低,合作组织缺乏凝聚力。同时,合作经营能够增强农户的自然和市场风险抵御能力是有条件的,它需要组织正常高效率运转。但是,如果组织无法正常有效运转,那么其带来的损失会更大。因为集体养殖对防疫的要求更高,如果单元主体行为缺乏一致性,防疫问题将很难解决;如果不能很好地处理畜禽粪便,则会造成更大的环境污染,影响畜牧产品的质量安全。因此,合作经营模式仍只是一种过渡模式,我国畜牧业的长远发展还需要寻找更好的组织模式。

经营合作模式篇(2)

知识是人力资源也是智慧资本,更是当今生产力提升与经济成长的主要驱动力,其重要性已远超过土地、劳力、资本等传统生产要素,其价值是直接建立在知识的创造、扩散、累积、应用、加值与保护。其实,知识是现代社会中最重要的经济资源,其附加价值高,它在经济体系中所扮演的角色越重要,越显示这个社会的进步与成熟。总之,知识经济时代的来临,民营企业如何将知识转化为经济,运用知识来赚取利润乃成为时势所趋,因此将技术产业化、商品化的情形也就越普遍。

随着当前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各种形式的经济形式也有着本身的发展模式。对于民营企业而言,由于投入资金的问题,需要有技术的创新才能保障在经济的潮流中不被淘汰。而技术创新的起源来自于科技人员的创新研究,因此在校企合作的产学研过程中需要提供良好的技术投资氛围,让科技人员能够通过这个平台发挥优势,从而达到企业稳步发展的目的。对于民营企业发展过程中产学合作朝高新技术产业迅速发展,迎向产学研发展的新阶段。

在当前的社会经济中,知识创新的投入与企业的发展是密不可分的。知识经济时代更需要高素质的人才来保证企业的发展。同样民营企业也是需要不断地输入新鲜的血液确保企业在发展的过程中不会因为技术的老旧或没有更新而停滞发展的步伐。民营企业经济发展更需要知识资本的投入,让自身的产品能够更具有竞争力,能够迎接市场经济下同行业企业的挑战。民营企业技术的创新在充分地开发本企业的人力资源外,还可以与科研单位和高等院校进行合作,实现产研学的协作发展模式,民营企业提供技术发展的资金和环境,科研单位和高等院校提供技术的支持和人才的培养,实现互利共赢的发展模式。

二、区域校企合作产学研在民营企业经济发展中的应用

目前新技术的创新是公司不断成长与取得竞争优势的主要关键之一,取得方式包括产业本身之间的合作、产研合作、以及产学合作等,其中又以产学合作被世界各国认为是越来越重要的议题,因此产学合作乃成为影响国家竞争力的主要因素之一。

自从知识经济时代来临,知识的创造、累积和应用成为一个国家竞争力的泉源,才间接地促使大学与民营企业为了生存和发展而加强相互的合作,产学研合作才算真正全面发展起来。校企合作产学研已经成为当前民营企业发展的重要途径和方法。民营企业发展离不开技术的革新和科技的进步,这些都需要有良好的人才支持和科研的支持,这些因素在人才济济的高等院校都能找到,因此民营企业在产学研模式发展中能够得到更有利于企业发展的机遇。民营企业的管理者要重视区域校企合作的发展模式,这样才会让企业能够林立于不断创新的知识经济时代。民营企业经济的发展需要管理者有韬光远虑,虽然投入的过程需要不断资金的支持,但技术创新是企业发展的源动力,没有技术创新,随时都会被这个时代所摒弃。产学研合作扮演的角色是非常关键的,民营企业要抓住这样的机遇,让企业的发展更加有方向,更加有动力。

经营合作模式篇(3)

1.1分销协议模式银行与保险公司的合作基础是双方的协议,保险公司的分支机构需要和银行的分支机构签订协议,约定由银行代为销售保险产品,而保险公司向银行需要支付事先约定的手续费。

1.2战略联盟模式银行与保险公司为了实现更大的利润,双方逐步开始结成战略性合作关系,从而实现优势互补和风险共担。战略联盟的结成往往伴随着双方资本纽带的建立,银保双方互相间的参控股以及合资企业的建立成为了双方合作长效机制的保证。

1.3合资模式合资模式即银行与保险公司合二为一,在整个合作过程中,双方共同出资、共担风险、共享利润,从而形成连带利益关系以寻求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这种合作模式使银行业务与保险业务形成直接融合。

1.4金融控股模式金融控股模式是一种在金融综合经营下的模式,即以控股公司的形式建立金融集团,往往以银行或保险为主要业务,然后建立金融控股的初步架构,在整个系统内,存在银行、保险以及其他业务的交叉销售,金融控股是银行保险合作的一种特殊形式,更多的不是两个相互独立主体之间的合作,而是同一主体下的深度合作。

1.5银行保险一体化模式随着银行与保险公司间的交叉持股、相互收购日益普遍,二者的产品设计、生产、销售以及管理运作平台合作逐步完善,二者的组织结构也会逐步走向融合,最后银行与保险公司会以金融集团形式出现,多元化金融集团是指主要业务涉足银行、保险、证券当中的两个领域,并接受两个以上监管部门的监管,需要满足不同资本充足率要求的集团。

2新华人寿与农业银行的合作模式概况

新华人寿与农业银行的合作可以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从2001年开始,新华人寿与农业银行的高层领导就银行保险合作事宜互相沟通,双方的合作想法达成一定的共识,签署合作协议框架,并且进行基础性的业务合作。这一阶段是双方介入对方领域的开端,也是银行保险业务的开始。双方具有很强的灵活性,新华人寿只负责保单后期工作,农业银行只负责柜台销售,互相之间较为独立,没有很强的利益关联。第二阶段是从2002年开始,新华人寿与农业银行开始深入合作,正式签署分销协议,较之前双方合作的覆盖面更广,双方的营销队伍有参与合作模式当中,银行保险渠道的产品也有所升级,银行保险业务已经可以有序地开展。这一个阶段是农业银行与新华人寿合作的中期阶段,二者在合作过程中已经总结出一些问题并针对问题提出j9九游会的解决方案,合作的层面越来越宽,合作的层次也约来越深。第三阶段就是从2005年开始,新华人寿与农业银行签署战略协议,此阶段属于分销协议模式下高层次的合作,新华人寿与农业银行的合作已经不是单纯体现在银行保险业务的方面,双方实现了多层次多角度合作,双方除了在保险销售方面合作,也在资金托管、销售人员管理模式等方面有了进一步的合作。这其中就包括2005年新华人寿董事长承诺将新华人寿的所有资金交由农业银行托管,同时农业银行方面也表示要对新华人寿销售团队的建设提供一定程度的支持。这一阶段已经属于分销协议模式下相对成熟的阶段,双方形成战略伙伴关系,在资金托管、团队建设方面已经成为“1 1”的模式。

3新华人寿与农业银行现行合作模式存在的问题

在现在全国的银行保险市场中,新华人寿与农业银行的合作模式已经相对先进,二者的合作模式已经属于分销协议模式下的最高层。双方的合作已经到达了很高的深度,而且分销协议模式在农业银行与新华人寿的银行保险起步阶段发挥了突出作用,新华人寿的银行保险业务稳步攀升,但是在此种模式下,由于农行和新华人寿没有建立起深入的利益纽带,仍然存在着以下问题。首先,新华人寿与农业银行很难建立长期的可持续的合作关系,很容易出现合作短期化的问题。目前双方的合作依旧采用的是“1 多”的模式,也就是新华人寿不只是和农业银行合作,也可以和其他银行合作,同样农业银行除了可以和新华人寿合作也可以和其他的保险公司合作。在这种模式下银行更多的是处于优势地位,而新华人寿的竞争压力较大,承受着来自多家与农业银行合作的保险公司的竞争压力,导致保险公司之间陷入关于手续费的恶性竞争,此外这种模式对新华人寿推出多元化的银行保险产品设置了障碍,新华人寿为了使自己的产品更加吸引客户,更多采用储蓄分红型产品,不能设计并推出银保结合的特色产品,因为这些产品短期内不容易被接受。新产品的推出更多的是关注眼前利益,并不能为双方的长久持续发展提出一系列的产品设计方案。其次,由于现有模式下双方的合作仍处于浅层次的合作,导致双方在人力资源方面的投入力度不够,特别是对于销售人员。比如农业银行方面,对于销售人员关于银行保险的业务技能没有特别严格的要求,农业银行销售的保险产品大多数为趸交型产品,而对相对复杂的对保险公司业务结构调整有突出作用的期缴产品则销售较少。最后,新华人寿与农业银行的合作缺乏后台信息j9九游会的技术支持,双方之间不能通过联网而实现资源共享,这种情况下双方共享的资源就会缺少时效性,一定程度上影响一部分客户的需求,从而削减了业务量。

4金融混业经营趋势下我国银行保险合作模式的重新选择

经营合作模式篇(4)

在现代企业中,经济经营飞速发展,特别是我国加入wto以来,企业在新的形势下、新的发展机遇下,更是快马加鞭,一日千里。良好的经济发展势头,一定要有过硬的思想政治提供堡垒,不然则会昙花一现,迅速下落。在现代企业经济经营工作中结合党务工作是现代企业持续发展的基本保障,在经济经营工作中发挥党务工作的积极作用,促进企业的持续发展。探索企业经济经营工作与党务的结合模式,讨论现代企业持续发展的方向与保障,让党务工作切实为企业的经济经营活动服务。

一、企业班子建设

在企业中最重要的是班子,是企业领头群体,建设优秀的领导班子群体是现代企业发展的基本保障。在企业班子的建设中,应该注意两个方面,一个是企业经济经营管理方面的领头人,另一个方面是党务工作领头人。这两个方面应该结合起来,相互渗透,让优秀的企业经济经营管理人员融入到党务工作队伍之中,同时,在党务工作中表现突出的懂经济经营管理的人员,也可以参与到一线的企业管理决策当中。在整个企业中,从基层的普通员工到中层的管理人员,再到高层的企业决策者,都要充分的体现经济经营工作与党务工作的相互结合,围绕企业经济经营为中心,加强企业党务工作促进企业经济经营的发展。在企业中,建立优秀的班子,不论是基层管理班子、部分班子、还是企业核心班子,都要紧密结合党务工作,充分发挥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

二、在企业经济经营工作中壮大队伍

在企业的经济经营中把队伍壮大是非常重要的,壮大了队伍才有能力扩大经营,对企业才有新鲜的血液注入,才能使企业呈现蓬勃的生机。企业在发展壮大的过程中,需要注意的是注重队伍的质量。企业在招聘员工或则管理人员的时候,要从实际出发,聘用思想素质过硬、专业技术超群的优秀人才。在企业的经济经营工作中,积极发展员工以及管理人才加入党的组织,不断壮大企业的经济经营队伍以及党务工作队伍。在企业中积极培养入党积极分子,特别是关键岗位的职工骨干或则生产经济管理者,更是要着重培养,在严守程序、严格考察、严肃纪律的原则下,吸收优秀员工以及管理人才进入党务工作队伍,然后通过党务工作更加有效的促进企业经济经营工作。

三、企业经济经营工作与党务结合下的制度建设

制度的建设是一个全局的、根本是、稳定的长期工作。每一个企业都需要用制度来管人,没有优秀的制度,企业内部就不可能有良好的经济经营,企业中的制度有经济经营工作的制度,同时也要有党务工作的制度,党务工作中的制度是保障企业党务工作稳固化、规范化、长期化的根本。在党务工作制度中,要建立基础的、根本的制度。应该健全民主管理、坚持民主集中、评议制度,对于重大的事项,要通过集体讨论决策,民主测评才能决定。党务工作的制度要融入经济经营工作中,深入群众,广泛听取普通员工的心声。结合党务工作,在经济经营工作中建立完善、有效的制度。制定详尽、细致、科学合理的日常管理制度,制定切实可行的监察制定,防止违法违纪。在企业中,经济经营工作制度中体现党务工作,党务工作制度充分实现为促进企业经济经营发展服务。

四、企业经济经营工作中党员的模范作用

在一个企业中,一定要有优秀的带头人,对其他的员工以及管理人员起到模范作用,从而带动整个企业发展。在企业经济经营工作中表现优异,思想政治素质过硬的员工以及管理人员,或则党务工作中表现突出,积极投身企业经济经营工作的优秀人才,都应该树立为榜样,在企业中充分发挥其模范带头作用,用他们自己的切实言行去影响和带动身边的其他人员,共同促进企业的快速发展。

五、讨论

现代企业中,要把党务工作对企业经济经营工作的服务充分体现出来。在日常管理和经营活动中,坚持以经济经营工作为中心,党务工作全面围绕经济经营工作发展服务为原则,积极创新,有机结合,在企业中凝聚人心,打造优秀的9游会的文化精神。在企业经济经营工作中,紧跟党务工作的思路,狠抓落实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党务工作的积极性,促进企业经济经营工作的开展。在企业党务工作中,要坚持以企业经济经营工作为中心,充分发挥优秀人才的模范带头作用,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带动身边的人员,共同促进企业的协调发展。在企业中,应该使经济经营工作与党务紧密结合,相互渗透,形成一个完整的体系,互相促进、协同进步,共同促进企业的整体飞速发展。

参考文献:

[1]黄淑亮.关于加强非公有制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的思考[j].长春市委党校学报.2007(02):310-312

经营合作模式篇(5)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经友好协商,对于____________合作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合作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甲方责任

1、甲方需提供足够的经营场所,用于合作。

2、甲方需提供安全及保卫工作,及其一切工商税务和治安费用等,其包括:水电,治安,公共关系,房费等一切费用。

3、甲方需保证场内的正常运行,并负责机器设备和工作人员的安全。如出现人为破坏,被盗,没收均由甲方全面负责,照价赔偿。

二、乙方责任

1、乙方需提供全套机器设备并负责维修费用等。

2、乙方提供技术人员。

三、分成方式

1、双方按营业收入的___:___分成,甲方___%,乙方___%。

2、每日结帐一次,帐与现金由甲方代管。乙方结帐时按机器的总底分结算,乙方不定时间查看帐目。 四、其他

1、如有特殊情况,经双方协商协议解决。

2、如受政策影响,特殊情况和经营状况不好,甲方需保证乙方的设备安全运出。

3、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合同规定,如单方违约,任何一方有权中止合同。

4、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即签字之日起生效。合作经营合同由xxx提供!

经营合作模式篇(6)

当前经济发展形势下对高等院校的教育活动提出新的要求,一方面是要求教育活动能够更加贴近市场需求,为市场提供应用型人才;另一方面是要求加强对各个专业学生进行思想道德建设,已达到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作用。因而本文展开对教育活动的探讨,对于连锁经营管理专业而言,要求学生能够掌握各大零售业的实际发展状况,拥有市场销售管理理论并能够充分调动不同地区的不同资源,实现高职院校和服务业的双赢。因而急需高职院校连锁经营管理专业能够抓住校企合作模式的发展趋势,基于当前高职院系教育体制改革,从专业发展特点入手,培养出较高就业能力的学生。

一、高校连锁经营管理专业校企合作模式建设的特点

连锁经营管理是上世纪末正式添加的经营管理专业,同其他的经济专业相比,连锁经营管理专业更加注重对应用型人才的培养,要求学生能够掌握各个商品、品牌、各区域卖场等各项资源的有机融合管理,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实现对产品的营销,因而在经济新常态的趋势下,连锁经营管理专业校企合作模式成为市场发展主模式,在连锁经营管理专业中开展校企合作要求教学内容能够同当前连锁经营企业相联系,以具体的市场活动作为教材,同时带动学生参与到企业活动中,在实践中检验理论知识,并丰富理论知识。具体而言,连锁经营管理专业的人才经营管理综合素质较高,营销专业知识扎实,能够很好的适应不同区域经济发展中的各类资源的配置情况,并能够很快的掌握该地区的营销优势,具有实践操作能力强等特点。

二、高校连锁经营管理专业校企合作模式现状

(一)缺少重视

目前,高校专业已经初步执行校企合作的教学模式,但由于发展起步较慢、理论不足等多方面因素影响,导致当前高职校企合作模式出现较多的问题。首先是在思想观念上的不足,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企业对于校企合作模式的认知不清,觉得教学活动的主体是学校,企业主要是展开经营活动,因而主动成为学校合作方的积极性不高,导致学校在寻找合作企业进行校外实训时,所在的企业发展模式不足。如本文所提到的连锁经营管理专业学生,需要进入到具有完整的连锁经营体系的企业来进行学习;另一方面是学校对于校企合作模式重视不足,导致在寻找合作企业的时候不够尽心,如对于连锁经营管理专业学生而言,能够在不同地区、不同发展规模的连锁企业中展开校外实训无疑是最科学、全面的合作方式。但事实上,学校方面的不重视,导致学生即便参与到校企合作模式中展开教学实践,也不能提高自己的实际应用能力。

(二)缺少制度

连锁经营管理专业属于新起步的专业,当前仍有众多高校未将这一专业独立出来形成一个新的学科,并根据市场人才需求展开教学培养目标的确定等。所以具有先天不足的特点。与此同时,要想扩大该专业的发展规模、发展的专业性,同时展开新的教育模式,提供市场导向型的人才必须要有制度支持。事实上,当前拥有连锁经营管理专业的高校未能制定独属于该专业的发展策略和相关制度,同时对连锁经营管理专业的校企合作模式的执行同其他专业相一致。如某高校连锁经营管理专业学生同市场营销专业学生前往同一个企业展开校外实训,致使连锁经营管理专业不能很好的对连锁企业发展情况进行有效掌握。

(三)缺少专业性

一切教育活动都是在教育体制安排下展开的,对于高校连锁经营管理专业同样如此。通常情况下,只有制定完整的合作机制、如企业掌握学校的教学活动安排情况、学校了解企业对人才能力的需求情况才能推动合作的专业性、科学性发展。当前我国高校连锁经营管理专业的校企合作模式缺少专业性。一方面是双方信息未能及时全面共享导致;另一方面是由于当前我国尚未对连锁经营管理专业的教学发展提供有效的文书、正常等方面的支持。从而导致校企活动仅仅是表面上的合作,而非本质上的具有实际效力的合作。

三、高校连锁经营管理专业校企合作模式优化策略

(一)对校企合作模式树立正确的认知

为提高高校和企业对于校企合作模式的正确认知,一方面要求高校能够利用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管理学校的教学活动,这将使学校正确认识到关于企业经营管理的若干本质,从而在选择合作企业的时候能够更加注定该企业的专业性、可持续发展性;另一方面是要求相关部门能够提供校企合作模式的文件等支持,如支持校企通过产学研一体化的项目建设,提高给校企平台、资金等方面的支持,从而使高校和企业都能够支持这一模式的开展。

(二)建立健全双方的合作机制

加强校企合作模式在连锁经营管理专业中的合作机制,要求双方多能够根据对方发展现状,从而规范双方的合作,使合作达到应有的效果。建立健全合作机制一方面要求学校能够在尊重当地连锁经营企业对人才的需求制定教学计划,并展开教学活动;另一方面是要求企业能够按照高校的发展状况,提供专业的、具体的职位帮助,如某南方高校中,连锁经营管理专业的教学内容主要是偏向于对食品连锁店的管理,因而要求食品连锁企业能够主动同高校合作,使双方的合作关系更具体科学。

(三)以双方共赢作为合作目标

当前校企合作出现的专业性不足问题,在于学校所培养的连锁经营管理专业学生未能满足企业的生产需要,也表现在企业所提供的职位未能满足学生实践理论知识的需求,因而要求能够基于双方互赢的目标展开校企合作模式。一方面是要求企业员工能够进入到高校进行学习和展开教育活动,另一方面是要求教师和学生进入到企业进行参观并共同完成一个项目。

四、结语

综上所述,高校连锁经营管理专业的校企合作模式的建设具有特殊性和普遍性,在发展中遇到较多的挑战。因而要求发挥政策、企业管理等的作用,推动连锁经营管理专业的发展,提高连锁经营管理专业人才对社会经济发展的贡献能力。

作者:高霞 单位:黑龙江职业学院

经营合作模式篇(7)

关键词:农村土地 股份合作制 规模经营

2000年暑期,我随福建师范大学国家经济学基础人才培养基地社会调查二队,到泉州的晋江

、永春、德化三个县(市)调研,访问了一些农业种植大户,与基层干部召开了多场座谈会。我对当地农村通过土地股份合作制实现规模经营的做法,产生了浓厚兴趣。在寒假,我又对家乡漳州农村的土地股份合作制企业做了一些调查,对这种新型的制度有了初步的了解。在此基础上,对土地股份合作制进行进一步的理论思考。本文谈点不成熟的见解,请老师和同学们批评指正。

一、农村土地股份合作制的新尝试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推行,改变了人民公社“一大二公”的体

制,扭转了陷入困境的农村经济,使我国农业连续登上几个台阶。从总体上看,家庭联产承包制仍然适应农业生产的自然特点,适应我国农业的技术水平,适应我国农村的社会状况。因此,十五届三中全会指出,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不仅适应以手工劳动为主的传统农业,也适应采用先进科学技术和生产手段的现代农业,具有广泛的适应性和旺盛的生命力,必须长期坚持;要坚定不移地贯彻土地承包期再延长三十年的政策,要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使用权。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采取“按人承包,肥瘦搭配,远近插花”的平均分配办法,农户承包经营的土地不仅规模小,而且分散化、细碎化。随着非农产业和城镇化的发展,大批劳动力转移到非农产业就业。特别是在沿海地区、城镇郊区和工矿企业发达地区,非农产业已经成为农民收入的最主要来源,农业在这些地区经济发展中的比重已经很低。在泉州市的石狮、晋江、南安,漳州市郊区、福州市郊区,农业增加值在gdp中的比重已经低于10%,在一些县已经低于5%。在这些地区,普遍出现了半自给性小规模土地经营的兼业化,成为“老大娘农业”、“老太爷农业”,甚至抛荒,影响了农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和农村土地的有效利用。

在这些非农产业发达的地区,如何在稳定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基础上推动农村土地流转,

逐步实现土地规模经营,是当前和今后面临的重要问题。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农民沿着

“土地使用权流转——土地集中——规模经营”的线索,拉开了土地制度创新活动的序幕,培育土地流转的机制,逐步推动农村土地规模经营的发展。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福建闽东南地区的农民把股份合作制引入土地经营制度,促进农村土地流转,发展土地规模经营,日益引起重视。近几年,一方面,由于农产品出现阶段性供大于求,农业结构调整的步伐加快,从事农业企业化投资和经营的农民增加;另一方面,农业领域利用外资特别是港澳台资金也日益增多。这就推动了多种形式的农村土地流转,通过股份合作制实现土地规模经营的制度改革,具有逐步扩大的趋势。

 综合各地试点情况,通过股份合作制实现土地规模经营的改革,具有以下一些特点:

首先,产权变革范围有三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是,在非农业发达的城镇郊区,农村土地

属于城市规划区,迟早要被政府征用,征地费也是比较明朗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把所有农民承包的土地折价,与集体资金、固定资产折成村股份合作企业的股份。第二种情况是,在非农业发达的农村,村集体经济组织仅仅把农民承包的土地折成股份,由村股份合作企业统一规划,或统一经营,或招标经营。第三种情况是,不愿意继续种地的农民把承包的土地作为股份,参股到农业企业。

其次,土地作价折股的方法灵活多样。一是在土地大量被征用,价格已明朗化的地方以

政府规定的征地补偿费为依据;二是在一般地区,土地价格不容易折算,由农民自发地与农业企业谈判确定,实际上还是以农业纯收入为基础的。

再次,在村集体范围内把所有土地折成股份的社区型股份合作企业中,在股权结构上集

体股和个人股并存。集体股是归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股份,持有者为村委会或经济联合社。个人股是归农民个人所有的股份,其中包括农民承包的土地折成的股份,也包括集体组织分配给个人的股份。个人股一般不能转让、抵押。

第四,在土地利用上,有两种方式。一是村社区型股份合作企业集中的土地,统一规划

和开发后,向愿意继续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户或专业队发包,发包办法多采用投标竞标办法。二是由农户自愿用土地参股的股份合作企业,由投资者直接用于粮食或其他作物的企业化经营。

第五,在利润分配上,也有两种形式。一是坚持股权平等,同股同利的原则,根据盈利

情况进行分配。二是农民用土地入股后,取得固定的股息。

目前,通过股份合作制实现土地规模经营的改革,主要在经济发达的地区试点,这些地

区一般具备以下条件:

首先,非农产业比较发达,较多的劳动力转移到非农产业。在这些地区,大量劳动力在

非农产业就业。小规模种植的劳动生产率低,农业不再作为农户的主要收入来源。在泉州的石狮、晋江、南安,以及福厦路沿线两侧地区,乡镇企业十分发达,年青人几乎都在非农产业就业,有的村几乎家家开店办厂,农业就成为“恋土”的老人的专业。

其次,有一定的资金力量和技术力量。在这些地区,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不少农户积

累了一定规模的资金,掌握了较先进的农业生产技术。实行农地股份合作制后,规模扩大了的土地多用于种植引进的新品种、特种作物,以提高产出率,使土地经营者有合理的收入,又能使原承包户有一定的分红收入。

再次,地方干部队伍的素质比较高。在实行农地股份合作制的改革过程中,由于各个农

户的情况千差万别,存在着有的农户愿意用土地入股,而有的不愿意入股的情况,对入股所要求的条件也不同。在一定区域内,若有不愿意入股的农户存在,几宗土地就不能连成一片,影响了规模经营和土地的开发利用。在这种情况下,乡镇、村干部就必须做好协调工作。没有高素质的干部队伍,土地股份合作制的改革工作就很难开展。

二、股份合作制是农村土地规模经营的一种有效形式

目前,人们对土地规模经营是否能够提高土地生产率,还有不同的认识。但是,土地规模经

营会提高劳动生产率,提高农民收入,人们对这一点的认识是一致的。因此,土地规模经营是我国农业发展的长期趋势。农业生产力的发展,大体上经历了以人畜力耕作为主和以机械耕作为主的两个阶段。 在人畜力耕作阶段,农地的规模必须能够充分发挥劳动力和畜力的作用;

当农业生产由以人畜力耕作为主过渡到以使用农业机械为主时,决定农业经营规模的主要因素是农机的作业能力,而在现代社会,机械作业的任务往往由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承担,农业经营者本身则专职进行田间管理和辅助作业,因此农地经营规模主要取决于生产经营者的管理能力。土地规模经营就相应地分为“人畜力满负荷”和“管理能力满负荷”两个阶段。从“人畜力满负荷”的规模经济到“管理能力满负荷”的规模经济过渡,是一个渐进的、长期的、动态的发展过程。在劳动力过剩的条件下,只有先逐步实现“人畜力满负荷”的农地规模经营,劳动力成本逐步大于资本成本,才能逐步实现资本对劳动力的替代,过渡到机械化耕作的土地规模经营阶段。

无论是“人畜力满负荷”的规模经营,还是“管理能力满负荷”的规模经营,都是一个渐进

的、长期的、动态的发展过程。在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基础上,要发展土地规模经营,必须推动农村土地流转。可以说,在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条件下,土地流转是实现土地规模经营的唯一途径。土地流转过程,就是土地规模经营的逐步实现过程,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农村土地流转具有多种形式,土地股份合作制是其中的一种新形式。农村土地股份合作制虽然还处于试点阶段,推广面不大,但在多种土地流转形式和规模经营形式中,它已初步显示了生命力。在福建泉州地区,通过股份合作制,农户的土地经营规模有很大的提高。在晋江陈埭镇,有的农户种植的土地面积扩大到几十亩、上百亩,面积最大的达到1000亩以上,为农业机械化和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以及农业结构调整创造了条件。通过股份合作制实现土地规模经营之所以具有生命力,是因为它适应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符合我国农村土地基本制度。

这种土地规模经营形式的生命力就蕴涵在它的制度中。

第一,通过股份合作制实现的土地规模经营,是建立在农村土地市场流转机制的基础上。农

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来,土地规模经营的推广,主要有两种土地流转机制,即行政机制和市场机制。20世纪80年代以来,农村土地的流转主要通过行政机制进行的。行政调整机制具有两个特点:一是强制调整,动作简单,一般是集体组织强行收回农民的承包地,而不考虑农民是否在非农产业中就业。二是调整时不清算和补偿原承包户对农地的投资。这种通过行政调整的机制,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农村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提高了利用效率。但是,这种调整方式也产生了消极后果。首先,行政调整机制的特点是“一刀切”,往往切了一些不该切的人和地,解决了一部分农户的人地矛盾,却损害了另一部分农户的利益,干群关系紧张。其次,由于农村土地的复杂性和投资的多样化,只有农户自身才清楚投资了多少和土地质量的变化情况,社区集体组织难以测定农村土地质量优劣的变化。因此,行政调整一般无法对投资者进行合理补偿,这就影响了农户对土地投资的积极性,强化了重用轻养的短期行为。通过股份合作制实现土地规模经营,是一种通过市场机制调整土地的制度,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克服行政调整机制的不足。首先,除社区型股份合作制外,它是完全建立在农户自愿的基础上,可以反映一个地区不同农户的不同意愿,农户可以入股,也可以不入股。个别不愿入股而又连片需要,可以通过个别协商加以妥善解决。其次,通过土地股份合作制,可以反映出农地质量的差异,农地质量高的折股多,农地质量低的折股少,有利于鼓励农户对土地的长期投资。

其次,土地股份合作制是农村土地市场流转机制中较好的一种形式。自从1985年国家在政策

上允许有偿转包土地以来,农村土地的市场流转开始得到发展。农村土地市场流转首先是从农户之间的土地转包开始的,至今仍然是农村土地市场的主要形式。最初是那些承包土地以后又缺少劳动力的农户找人代耕,随后是那些家庭劳动力转移到非农产业的农户和因家庭人口变动而缺乏劳动力的农户。委托代耕先主要在亲友之间进行,后是同村其他农户及村外农户。随着代耕面积和范围的扩大,代耕形式很快就发展为土地有偿转包,成为农村土地市场的一个主要形式。据调查,1990年全国转包转让农村土地的农户208.9万户,占总农户的1.0%;转包转让的农村土地637.9万亩,占总面积的比重为0.44%。1992年转包转让农村土地的农户473.3万户,占总农户的2.3%;转包转让农村土地面积1153.9万亩,占总面积的0.9%。 农村土地的转包转让促进了土地规模经营的逐步发展,对有效地利用农村土地起了积极的作用。但是,在现阶段,农村土地转包转让具有很大的局限性。首先,时间比较短,多为“一年一议”,比较长的也仅3-5年。这种转包转让方式不利于提高农民对农地保养、投资的积极性。其次,农村土地转包转让多在亲朋好友和邻近的农户之间进行。据对漳州一个村的调查,转包土地的农户有62户,其中,亲朋好友之间转包的有58户,占93.55%。这就限制了农村土地市场流转的规模,使农村土地不能在更大范围内实现有效配置。再次,农村土地转包转让的内容简单,很不规范。一般采取“口头协议”方式,转包方负担农业税和定购粮,受包方按收获量的一定比例偿付给转包方,或向转包方支付一定的现金。对土地的质量、保养等没有具体要求。交易内容简单化,交易各方的权责不明确,容易引起纠纷。通过股份合作制实现土地规模经营的改革,则可以克服转让转包这种土地市场流转机制的局限性。一是使土地流转长期化和土地规模经营的长期化,承包地折成股份后,一般不能单方面任意退股,入股的最长时间到承包期为止,即30年。二是规范了土地股份合作制和土地规模经营的内容,土地承包户一般要与股份合作企业签订入股合同,共同制定章程,由章程和合同规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企业和原土地承包户都要受章程和合同约束。三是土地规模经营的范围突破了亲朋邻里、一个村的狭小范围,在更大的范围内进行。例如,在晋江陈埭镇的几个种植面积上百亩的大户都不是本村的村民。这就使土地规模经营可以在更加稳定、规范的轨道上发展,在更大的范围内发展。

第三,通过股份合作制实现的土地规模经营,不是对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否定,而是以家

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基础,保留了家庭经营的内核。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后发展起来的“统种分管”、“反租倒包”等改革形式,都或多或少地否定家庭经营。“统种分管”,即政府部门统一作物规划布局,农户负责生产经营。在不少地方,采取行政强制的办法推行“统种分管”

,通过层层下达计划指标,强迫农民种这种那,并以下达的计划指标作为征收农业税、农业特产税和“三提五统”的依据,而有关部门在收购农产品时又采取压级压价的办法。 集体组织通过“反租倒包”的方式集中的土地,大多采取“农业车间”、集体农场等形式,进行集体统一经营。农业集体经营的低效率是众所周知的。据对江苏一个县的调查,集体农场的单产每亩

750公斤,种田大户单产每亩740公斤,而集体农场的成本每亩480元,种田大户每亩420元,集体农场的成本比种田大户高14%。 无论是“统种分管”,还是“反租倒包”,都打着规模经营的旗号,使农民对“规模经营”颇为反感。漳州的一位基层农业工作者说:“在农民中,现在怕土地归公的人不多了,主要担心的倒是‘规模经营’和‘连片种植’,一提‘规模经营’,农民就以为要改变分户承包,集中给大户经营。” 相反,通过股份合作制实现土地规模经营的改革,不是对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否定,而是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基础,保留了家庭经营这种经营形式。首先,通过股份合作制实现土地规模经营的改革,是对“两权分离”进行新的发展,农户保留了原有土地承包权,以股份形式表现出来,并据此参与分红,而把土地经营权交给股份合作企业,从而扩大了土地经营的规模。其次,通过股份合作制实现土地规模经营的改革,保留了家庭经营的内核,集中起来的土地仍然采取家庭经营方式,顺应了世界农业经营形式的发展趋势。再次,通过股份合作制实现土地规模经营的改革,没有否定家庭联产承包制的分配方式。土地经营的收入扣除成本、上缴合同规定的或根据竞包确定的费用和国家税金后,剩下便是纯收入,因此对土地经营者来说仍保留了“交足国家的,上缴集体的,剩下全部自己的”的分配方式。

第四,通过股份合作制实现的土地规模经营,仍然坚持了地权均等的原则。20世纪80年代后

期开始试点的“两田制”,强制地把农民承包的土地分为口粮田和责任田两部分。口粮田平均分配,以户定地;责任田由集体组织强制地集中起来,实行招标承包,承包给所谓的“种田能手”,一般没有中标的农户只能种植更少的土地。当然,在不少地方,“两田制”只是“动帐不动地”,即在帐面上把承包地分为口粮田和责任田两部分,农户实际种植的土地面积不变,但责任田的税费负担增加了。“两田制”实际上成为增加农民负担的一种办法。 通过“两田制”实现规模经营,其局限性是显而易见的。一方面,实现规模经营的只是责任田部分,而对口粮田部分仍然按人平分,这就不但没有解决土地细碎化问题,而且使口粮田更加细碎化;另一方面,对责任田部分虽然可以实现规模经营,但它是以打破地权均等原则为前提的。实际上,一方面,现有的城乡分割体制,无论是对务农还是务工(商)的农民来说,土地都是他们唯一的社会保障和生活退路;另一方面,作为集体经济组织的一个成员,每个农民都天然具有平均拥有一份土地使用权,任何否定这种权利的做法,都是对农民的一次剥夺。相反,通过股份合作制实现的土地规模经营,仍然坚持了地权均等的原则。它把原承包户的承包权股份化,使他对土地的承包由原来的实物形态转化为价值行态。他的土地承包权继续保留下来,其权利大小与他原先承包的土地数量一致,完全符合均等原则。土地经营权则从承包权中分离出来,交给股份合作企业支配,实现有效地流转,有利于土地的集中,进而促进规模经营的发展。

三、完善土地股份合作制改革的建议

通过股份合作制实现土地规模经营的改革,还处于自发阶段,是在“摸着石头过河”的

生产实践中找到的一种土地规模经营形式,其自身还不完善,其外部环境还有待于改进。为了使这一新的制度改革顺利进行,必须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第一,稳定家庭承包制,强化农民的土地使用权,是通过股份合作制实现土地规模经营

改革的前提。农户要以土地承包权入股,其前提是稳定他在一定期限内的承包权。因此,在承包期内承包权的稳定,“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对通过股份合作制实现土地规模经营的改革至关重要。为保证农户拥有稳定的、排他性的承包权,应加强立法工作,任何人不依法定程序不能取消农户的承包权。

第二,要做好地籍的调查和整理,颁发土地使用权证。农村土地入股,必须办理交割手续,

标明它的境界、四至、面积、类别、质量以及权属单位。地籍资料不全或没有,就会影响通过股份合作制实现土地规模经营的改革和发展。因此,必须做好地籍的调查和整理工作。土地具有位置不可移动性的特点,因此土地权利变更的媒介只能是产权凭证。农村土地入股也是一种土地权利的变更,也要以土地产权凭证为媒介。目前,一些地区没有与农民鉴订承包合同,或合同的内容不规范。要通过统一颁发农村土地使用权证,来规范承包内容,保障农民权益,并为通过股份合作制实现土地规模经营的改革创造条件。

第三,建立和完善农村土地登记制度。土地登记制度是对土地权利的确认,是解决土地纠纷

的重要依据,也是土地交易的法律依据。因此,各国都非常重视土地登记制度。土地登记制度的产生和发展,是基于两个原因:一是土地本身具有固定性和天然的相邻关系,土地的交易只是产权的变更,而不能移动其位置,因此容易产生与邻地的界线不清问题。通过登记制度,便于整理地籍,明确产权关系,并公示于社会,以得到社会的承认。二是因为土地产权关系比较复杂,为了保证土地交易的安全,必须赋予土地产权的公信力,使社会公众在进行与该土地有关的法律行为时,可以直接从土地登记薄中了解土地的权利状况。我国有关法规也有一些土地登记制度的规定,但还很不完善,表现在:登记的内容不全面,法律依据不统一,登记机关不统一,缺乏权威性。通过股份合作制实现土地规模经营的改革,要顺利进行,必须完善农村土地的登记制度。首先要充实土地登记内容,包括土地总登记、经常性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和其他登记等。其次,统一登记的法律依据和登记机关,统一法律程序、统一证书,提高登记的法律效力。

第四,加强对农村土地股份合作制改革的指导工作,保证通过股份合作制实现土地规模经营

改革的健康发展。通过股份合作制实现土地规模经营的改革还处于自发阶段,各方的利益关系还缺乏调整的法律依据,在具体操作中还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面对的矛盾多,协调难,进一步发展的阻力大。当前,国家应根据农村土地股份合作制改革面临的实际问题,及时出台有关指导和规范的法规,在通过股份合作制实现土地规模经营的改革过程中,维护各个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证改革顺利进行。

第五,改革户籍管理制度,为通过股份合作制实现土地规模经营的改革创造条件。目前,我

国户籍管理制度过分强调“城乡身份差别”,使许多农村剩余劳动力被紧缚在农村走不出去。一方面,要通过户籍管理制度改革,降低农民进城的成本,使已经在非农产业就业的农民能够进入城镇,离开农村土地,为通过股份合作制实现土地规模经营的改革创造条件;另一方面,通过股份合作制实现土地规模经营后,会有更多的农民在非农产业中就业,对进入城镇落户的愿望更为迫切。为此,要为农民进城简化手续,降低成本,取消限制农民进城务工的种种政策,消除城乡劳动力市场的制度性和功能化分割,消除与农民联系在一起的身份歧视。第六,通过股份合作制实现土地规模经营的改革要在农民自愿互利的基础上进行。建国以来

的实践证明,凡用行政手段强迫命令,不尊重农民的意愿,都是失败多于成功的。同样,在土地规模经营的改革过程中,也应尊重农民的意愿,不搞强迫命令,盲目推行某一种模式。通过股份合作制实现土地规模经营的改革,应该充分考虑客观条件是否具备,农民是否愿意。在我国农村,生产力发展不平衡、多层次,城乡分割体制还未打破,因此在不同地区,存在不同的土地经营制度和不同的规模经营形式是符合规律的。通过股份合作制实现土地规模经营只是多种形式的一种,并不是唯一的模式。选择什么样的土地经营制度和规模经营形式,应该在稳定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前提下,由农民根据当地的条件和自身的意愿进行自主决定。就大多数地区来说,还应当把稳定现有的小规模经营作为基本方针;部分地区还只能在稳定家庭联产承包制的基础上进行转包、转让和转租等有限的土地流转,逐步扩大经营规模。无论哪种形式都应充分考虑非农产业发展水平、劳动力转移状况,都要能够达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提高劳动生产率,增加农民收入的目标。

1,林善浪:《中国农村土地制度与效率研究》,经济科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323页;

2,林善浪:《中国农村土地制度与效率研究》,经济科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324页;

3,农业部农村合作经济研究课题组:《中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及合作组织运行考察》

,《农村经济问题》1991年8期、1993年11期;

4,林善浪:《中国农村土地制度与效率研究》,经济科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102页;

5,罗伊·普罗斯特曼等:《中国农业的规模经营:政策适当吗?》,《中国农村观察》,

1996年6期;

6,纪永茂:《依靠市场调节实现耕地使用权有效流转》,《中国农村经济》,1994年11期

7,《湖南汉寿县安东村两田制的做法》,《农业发展战略研究》1998年13期。

参考文献:

1, 陈征、李建平、郭铁民:《〈资本论〉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运用与发展》,福建教

育出版社1998年版

2, 林善浪:《中国农村土地制度与效率研究》,经济科学出版社2000年版

3, 王维澄 、李连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和实践》,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3年版

经营合作模式篇(8)

作为大型国有企业的石油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不仅需要追求经济效益目标,同时还需要满足社会效益目标。对于后者而言,其不仅是该资源型企业的社会角色所决定,也是国有企业发展中的内在要求。然而,单靠依托市场机制来进行企业经营管理,则往往因过分重视经济效益而忽视了社会效益,诸如负外部性现象的发生将严重影响当地居民的生产与生活。为此,还需要在企业内部建构起一只“看得见的手”,来最大化的调和二元目标下的企业经营活动。为此,建立企业党建工作与经营实际契合下的模式,便构成了本文立论的出发点。

党建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其涵盖了党的组织建设、思想意识建设和工作方法建设等领域。特别对于石油企业来说,在企业的长期发展中也形成了一系列的工作方法,但与企业经营实际相结合则属于新课题。本文将就此展开讨论。

一、党建工作与经营实际契合形态下建立的内在机制分析

结合我们的工作体会,二者契合形态建立的内在机制可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分析。

1、党建工作促进职工思想意识的提升

在党建工作中涉及到职工思想意识建设,该建设内容不仅包括了传统的思想政治教育,还包含了强化岗位意识的元素。这就意味着,以“企业党总支――基层党支部”为结构的党建工作层级上,将在“党员职工――非党员职工”的扇形分布上,传递着企业经营管理中的经济效益目标和社会效益目标。在此基础上,借助人力资源管理中的岗位培训和企业思想文化建设,来提升职工的思想意识。可见,这将形成企业经营的内驱动力。

2、党建工作促进经营团队理念的提升

石油企业在经营中不仅依托职能部门之间的协作,也依靠工作项目组成员之间的合作。由此,二者都可以被看作为经营团队。团队与群体的不同点就在于,团队具有明确的行动目标和管理者。这就表明,党建工作中的组织建设将为经营团队工作目标的确立提供平台,并在民主集中制下进行决策。

二、党建工作与经营实际契合基础上的党建工作模式定位

在上述分析基础上,党建工作的模式定位可设置为以下三个方面。

1、党建工作的经营调研方面

需要指出,实现二者之间的契合态势,则要求党建工作应能适应企业经营实际的要求,而不是相反。因此,在实施党建工作上需要专门进行经营调研的工作。工作的重点应放在职工的岗位意识和干部工作态度上,这实则与党建工作的核心内容相匹配了。

2、党建工作的思想教育方面

党建工作中的思想教育不仅针对党员职工,也针对非党员职工。但这里在教育的形式上应进行创新,而不能沿用传统的说教形态来展开。为此,应在建立职工互动交流活动以及树立先进典型上下工夫。

3、党建工作的组织建设方面

尽管石油企业执行的是厂长负责制,但在现代企业制度下党委在把握企业发展全局中的地位不能动摇,这也是党管干部和营造纯净组织生态的要求。为此,应在加强基层党支部建设上下工夫,从而提升职能部门和项目小组的工作态度和工作绩效。

三、党建工作与经营实际契合驱动下的党建工作模式构建

在党建工作与经营实际契合形态下,石油企业的党建工作模式可从以下三个方面展开构建。

1、定期进行企业发展状况的调研互动

石油企业的党建工作要改变与企业经营实际联系不强的传统,则需要定期进行企业发展状况的调研。调研的形式包括:一是各部门负责人定期进行工作总结,并提交企业党委备案;二是面向职工进行问卷调查和小范围交谈,从中了解职工对薪酬体制安排和其它方面的诉求。这样一来,才能为建立二者契合态势提供切入点。

2、努力创新企业的思政教育形式

我们把党建工作中的思想意识教育统称为“思政教育”,对此应努力创新其工作模式和突出可行性。可开展职工喜闻乐见的互动交流活动,交流的主题可以包括:工作经验交流、我为企业发展出主意等。在树立企业典型时,应着力寻找基层职工代表,这样才具有可参照性。

3、不断增强企业基层组织的工作绩效

对于增强企业基层组织的工作绩效而言,则需要践行“党管干部”的路线,并强调基层党支部的执行力。这里需要指出,在职能部门和项目小组中应发挥党员干部的带头作用,并在传帮带的机制下来提升团队的凝聚力,最终实现工作绩效的提高。

四、实证分析

2013年9月25日,本人从东北炼化工程公司获悉,这个公司创新项目党建工作,根据实施的大项目党工委工作条例,在大项目(项目群)成立由公司党委直接管理的大项目(项目群)党工委,使项目党建工作见到新成效。项目是东北炼化工程的黄金终端。围绕加强项目党建工作、增强项目部组织活力、筑牢一线战斗堡垒,东北炼化工程公司党委进行了积极探索。在大项目和项目群建立公司党委直接管理的党工委,统一协调项目党建工作,实现公司党委直线对接一线项目部,使项目党建工作更有针对性、效率更高。东北炼化工程所说的大项目(项目群),是指公司开发并承担的单项投资在3亿元以上的项目,或者是有公司3个以上建设单位同时在同一地域施工的、由多个项目组成的项目集群。目前,东北炼化工程公司党委已经在华北石化项目成立了党工委,并配备了专职党工委书记。

由此可见,根据项目进行党组织建设,实则符合了本文所提出的二者契合态势。这种创新模式也从实践中支撑了本文的论点,并可在区域适应性的调整下得以推广。不难发现,目前诸多石油企业都在努力探索这种党建工作模式,这也激励着我们不断沿着这一思路去深化对党建工作的认识。

综上所述,在石油企业经营管理中,还需要在企业内部建构起一只“看得见的手”,来最大化的调和二元目标下的企业经营活动。因此,党建工作模式应从定期进行企业发展状况的调研互动;努力创新企业思政教育的可行形式;不断增强企业基层组织的工作绩效等三个方面进行构建。

【参考文献】

经营合作模式篇(9)

一是竞价销售模式。竞价销售模式一般采取登记数量、评定质量、拟定基价、投标评标、结算资金等方法进行招标管理,农户提前一天到合作社登记次日采摘量,由合作社统计后张榜公布,组织客商竞标。竞标后由合作社组织专人收购、打包、装车,客商与合作社进行统一结算,合作社在竞标价的基础上每斤加收一定的管理费,社员再与合作社进行结算。合作社竞价销售模式有效解决了社员“销售难、增收难”问题,以福建建瓯东坤源蔬果专业合作社为例,通过合作社竞价销售的蔬菜价格,平均每公斤比邻近乡村高出0.3元左右,每年为社员增加差价收入200多万元。

二是资金互助模式。资金互助模式则有效解决了社员结算繁琐、融资困难等问题,目前福建省很多合作社成立了股金部,开展了资金转账、资金代储、资金互助等服务。规定凡是入市交易的客商在收购农产品时,必须出开具合作社统一印制的“收购发票”,货款由合作社与客商统一结算后直接转入股金部,由股金部划入社员个人账户,农户凭股金证和收购发票,两天内就可到股金部领到出售货款。金融互助合作机制的创新实实在在方便了农户,产生了很好的社会效益。其优点在于农户销售农产品不需要直接与客商结算货款,手续简便,提高了工作效率;农户不需要进城存钱,既省路费、时间,又能保障现金安全;农户凭股金证可到合作社农资超市购买化肥、农药等,货款由股金部划账结算,方便农户;合作社可把社员闲散资金集中,供给资金困难种植户、经营户,起到很好的调剂互助作用。

三是股权设置模式。很多合作社属于松散型的结合,利益联结不紧密,尚未形成“一赢俱赢,一损俱损”的利益共同体。可以在实行产品经营的合作社内推行股权设置,即入社社员必须认购股金,一般股本结构要与社员产品交货总量的比例相一致,由社员自由购买股份,但每个社员购买股份的数量不得超过合作组织总股份的20%。其中股金总额的三分之二以上要向生产者配置。社员大会决策时可突破一人一票的限制,而改为按股权数设置,这样有利于合作社的长足发展。

四是台湾产销班模式。可以借鉴台湾农产品产销班模式,发展农产品产销服务组织,如农产品产销合作社,将传统农业生产扩展到加工、处理、运输,延长农业的产业链条。一方面,生产前做好规划,生产规划迎合消费者的市场需要,做到产供销一体化。农业是弱质产业,容易受到外在因素的干扰,故应重视危机管理和预警体系的建立,生产前有完善的规划,对可能发生的气候变化,市场风险或其他意外,预先采取防范措施。另一方面,拓宽信息来源渠道,了解市场动态需求。通过多种渠道调查市场动态信息,并将信息灵活运用,选择有利的销售渠道。不仅将产品转型为商品,更要提升为礼品或者艺术品,赋予农产品新的价值,凸显新的文化特色,科学阐释养生功能,提升农业的文化层次和综合价值。

五是全程辅导模式。当前许多合作社带头人缺乏驾驭市场的能力,有了项目不懂运作,对市场信息缺乏科学分析预测,服务带动能力不强。可以依托农业科研单位、基层农业服务机构、农业大中专院校等部门,开展从创业到管理、运营的全程辅导。以对接科研单位为重点,开展创业辅导,建立政府扶持的农民合作社“全程创业辅导机制”。结合规范化和示范社建设的开展,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农民合作社进行资质认证,并出台合作社的资质认证办法,认证一批规模较大、管理规范、运行良好的合作社。在此基础上,依托有关部门和科研单位,建立健全全程辅导机制,进行长期的跟踪服务、定向扶持和有效辅导。

经营合作模式篇(10)

丹麦的农业体系是包括初级农产品生产、食品加工和行销乃至出口业务在内的大农业观念。在这种观念下,丹麦农产品营销体系突破个别企业的单个环节的限制,形成了按农产品价值增值和价值实现为主线的、覆盖面广泛的垂直营销系统,在丹麦的农产品营销渠道中,合作社起到牵头作用,贯穿于渠道的上游和下游。

丹麦合作社经济发展现状

丹麦素有“专业合作社的摇篮”之称,98%的农民都是专业合作社成员。传统的农民合作社最早可追溯到约150年前,之后部分合作社通过逐步合并和整合的过程,进入丹麦全国最大规模的企业之列,并跻身于全球最大的安全优质食品的出口商之列。2011年,合作社的销售总额占整个国家gdp的近10%,以合作社为主要载体的农产品和食品出口占全国出口总额的20%。合作社主要农产品的市场份额是:猪牛肉98%、乳制品92%、谷物57%、油菜籽53%,合作社成为贯彻国家农业安全、食品安全政策的核心实施者。

丹麦农业的范畴明确地涉足于第一、第二、第三产业的概念范围。丹麦农业产业链的延长,在农业产业内部创造了大量的脱离土地的就业机会,并反过来又促使土地经营的集中和农业生产规模逐步扩大。丹麦合作社是丹麦农民在从事同类产业的基础上,自愿结合组成的经济组织,通过合作形成了竞争优势,合作社会员从中获益。20世纪90年代以来,合作社数量急剧下降,超过农场减少幅度。全国农业合作社从1992年的112家减少到2009年的22家。下降幅度最大的是农资供应合作社,在成员数量不变的情况下,从83家骤降到8家。合作社成为大型经济组织,业务规模快速提升。如丹麦dlg集团拥有2.8万丹麦农民,饲料销售收入居全球饲料公司第16位,2011年销售收入达到55亿欧元。

合作经济下丹麦农产品营销渠道模式分析

(一)丹麦合作社与农产品产业链纵向协调

丹麦农业经过长期发展,形成了以养殖、种植和加工为重点的现代化农业产业链,有其独特的产业优势和特色。丹麦模式的农业产业化实质是农场主与市场的连接,其特点是合作社与农业经济上、中、下游的完整的“纵向集成”。在丹麦的整个农产品产业链中,合作社既可以充当中介,为农场主提前、产中、产后服务;也可以接受农产品加工、销售企业的委托,为其提供农产品收购,减少农场主与加工企业之间的交易费用;合作社还可以向农产品加工和销售等高附加值环节延伸,提高农产品生产经营的比较收益。丹麦合作社与产业链的纵向关系如图1所示。

如图1所示,在丹麦的农业产业化体系中,合作社嵌入到整个农产品产业链中,对农产品实现从田间到餐桌的全程控制,发展合作社纵向一体化,通过对供应链的前向、后向整合,延长产业链、缩短流通环节,提高农民的市场地位和谈判力量,节约交易费用和改善市场失灵。

合作社为丹麦农民提供诸如农业生产资料供应、农产品加工销售,乃至农业信贷和保险等一系列产前、前中和产后的服务,通过对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和产业组合,实现了大规模的专业化分工生产, 把分散的家庭农场经营融入一条龙的生产经营体系, 从而最大限度地发挥了整体效应和规模效应。合作社在农产品产业链中的纵向协调作用如下:

合作社基于产业链上游的产前服务。丹麦农业合作社的产前服务包括农业机械的合作社、肥料合作社以及咨询服务部门。丹麦农业合作社的最大特点是拥有庞大的咨询和培训体系,它们构成农业合作社充满活力的“两翼”。

合作社基于产业链下游的产后服务。丹麦农业合作社的产后服务包括农产品收购和农产品加工。丹麦合作社产后服务的重点也是畜牧业。大多数合作社的业务都是围绕着畜牧业产品的收购、加工及销售等环节展开的。

合作社自身的纵向一体化。丹麦合作社不仅从事传统的农资供应、农产品营销服务,而且兴办实体成立公司,大力发展农产品深加工,以求获得食品链各个环节的价值增值。

(二)基于产业链纵向协作的丹麦农产品营销渠道模式

1.丹麦农产品营销渠道中的重要环节——合作社企业。合作社是丹麦农工商协作体的主要组织形式,几乎所有的丹麦农民都在自愿的基础上参加了一个或几个股份制合作社。通过参加不同的合作社,丹麦农民不仅涉足与农业相关的加工工业和流通领域,分享应得利润,而且还成为一些食品行业大型企业的拥有者。如丹麦最大的屠宰合作社——“丹麦皇冠”合作社。屠宰合作社规定,社员必须把自己的全部产品卖到合作社,合作社有义务收购社员生产的产品,进行加工、销售,但坚持市场定价,不为社员承担价格风险。丹麦皇冠合作社的屠宰场,有一套kc体系,主要用来检测猪肉以及猪肉脂肪含量,根据检测结果来确定猪肉等级,确保达到客户所期望的标准。作为一个集屠宰、加工于一体的国际化公司,皇冠合作社还根据市场和客户的需要对猪肉进行分割加工,以满足不同国别的需求。

2.丹麦农产品出口贸易的门户——农理会。农产品和食品出口是丹麦国民经济的重要收入来源,农产品出口额占到丹麦出口总额的20%以上,主要出口产品有奶制品和猪肉等。丹麦还是貂皮出口大国,每年出口约1400万张貂皮,出口创汇约5亿欧元(约合6.5亿美元)。丹麦的农产品流通主要通过合作社进行,各类合作社组成不同的专业会,如农民协会、小麦协会等。

“丹麦农业理事会”是丹麦农业主要行业协会的伞型组织,丹麦三大农民协会:农场主联合会、家庭农场主联合会、合作企业联合会是农理会的主要支柱。它在丹麦和世界农业组织之间就贸易政策起着协调作用,并在出口促销、信息交流、职业培训、资产管理、资金调配等方面向农民提供各种服务。农理会下设9个专业出口公司,控制全国农产品的出口。

3.批发市场和零售终端。农场主生产的初级农产品通过合作社进入到批发市场和终端,合作社负责谈判成交条件和价格。20世纪90年代,丹麦的食品超市已经发展到相当高的水平,在生鲜农产品流通中占主导地位,前5大食品超市占有生鲜农产品零售的多数市场份额已达到64%。在食品超市的强大竞争冲击下,传统的专业食品店在丹麦全面萎缩,门店数量大幅减少,市场份额也有很大程度下降。

从1970年到2000年,丹麦的食品超市和专业食品店的门店数量都呈下降趋势,但食品超市门店数量减少是因为集中度提高的缘故,而专业食品店数量减少则应归因于该业态与食品超市在竞争中的失利。而且,普通超市已经向折扣店或大卖场等更高级的业态发展。由此可以看出,生鲜农产品流通超市化是农产品流通的发展趋势,农产品流通终端通过超市进入消费环节,有利于促进农产品的包装化、标准化,建立食品追溯制度,切实保障消费者食品消费安全。

丹麦农产品营销渠道模式的经验与启示

(一)营销体系社会化

丹麦农业发展的一个重要转折点,是在观念上破除了把农业限定在第一产业,即种植业和养殖业范畴内的狭隘概念,树立了包括初级农产品生产、食品加工和行销乃至出口业务在内的大农业观念。农业合作经济组织牵头,把农业产前、产中、产后的专业化组织与相应的农民在地区发展空间上紧密结合起来,垂直发展,使农产品收购、加工、储运、销售系统通过合作经济组织控制在农民手中,形成农工商一体化产业链条。丹麦农业产业链的延长,不仅在农业产业内部创造了大量脱离土地的就业机会,并促进了土地经营集中和农业生产规模的逐步扩大。

而且大农业的观念也使丹麦农业产业内部得以有效协同,它既兼顾了以家庭农场为主体的初级农产品生产方式,又能保障加工流通领域的社会化专业化和大规模经营。这种由传统粮食食物观念向现代食物观念的转变,也使丹麦农产品营销体系突破了个别企业的单个环节的限制,形成了按农产品价值增值和价值实现为主线的、覆盖面广泛的垂直营销系统,实现了农产品营销体系的社会化和高效率运作。

(二)合作社的国际化

由于合作社面临着严峻的国内外环境,经营活动的国际化在农业合作社部分被认为是赢得市场进入机会和持续的经济成功最有发展前景的战略之一。丹麦地理规模较小,尤其是在竞争性法案规定较严格的情况下,合作社已在当前占据了国内市场的巨大份额,同时国内市场对食品的消费增长空间有限,这些环境变化使农业合作社在减少农产品成本和开拓产品销售市场方面面临更大的压力,开拓国际市场成为农业合作社提高市场竞争力的战略选择。

而丹麦的合作社修改章程也是为了便于其他国家的成员进入。2001年底,丹麦皇冠合作社与瑞典拉奥合作社之间实现了跨国合并。2003年,丹麦的md foods与瑞典最大的奶产品合作社arla合并建立aria foods。这可以解释合并整合达到的合作与联盟、发展高附加值产品、改进市场地位和立足整体战略等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对于农民合作社而言,规模经济带来的利益往往意味着更高的生产价格。另外,支持合作社对外发展的另一原因还涉及到合作社企业对市场影响力的增长。通过重组并购其他企业,行业之间竞争可能会减少,这也潜在地为这些合作社提供了提高市场销售价格和利益的机会。

跨国合作已被视为克服由于市场公平竞争环境缺失而产生的种种困难、发展规模经济的一种有效手段,而这一趋势也仍将持续下去。在欧盟内部持续的市场融合趋势也有助于合作社走向国际化这一过程。对丹麦合作社跨国联盟的推动与发展,既会在将来对合作社成员带来利益,也会使丹麦农业产业更具竞争能力。

(三)食品安全的有效监管

农业在丹麦国民经济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丹麦的一些农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知名度很高,有很强的竞争力。根据《经济学人》杂志的2012年《全球食品安全指数报告》,丹麦、美国、挪威和法国的食品是世界上最安全的。丹麦上榜的关键原因在于其拥有严格的食品安全保障体制和完善、有效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严格限制农药和化肥的使用。

在食品安全监管方面,丹麦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由三部分组成:负责政策制定和全面管理的家庭与消费者事务部、负责具体监管工作的兽医与食品管理局及其下属的10个地区分局以及负责j9九游会的技术支持的丹麦食品兽医研究所。丹麦农理会所属的各个行业协会是行业性技术规范和标准宣贯、 推行的主体。按照欧盟和丹麦法律,企业必须实施自我检查计划,确保遵守有关动物福利、动物安全和家畜健康等规定。

参考文献:

1.lei.facts and figures of the dutch agrisector 2008[r].the hague:ministry of agriculture,nature and food quality,2008

2.侯淑霞,钟敏,潘斌.纵向组织关系与营销渠道:基于乳品产业的研究[m].经济管理出版社,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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